获之丰让人咋舌。
“哈哈,这独角火犀的犀角不错啊,加工一下又是一柄不错的战矛,而且其中保留的真血也极其惊人啊,不比那只貔貅差!”洪伯亲自操刀,解开了犀角下坚硬如金石的血肉,看着将近三米长的独角,满意的点了点头,其根部亦是流淌出的一股赤红如火光般的真血。其真血散发出滚烫的热力,灼烧的空气都微微扭曲。
“好东西,这真血药性极强,不比那貔貅差!”洪伯哈哈大笑,快速用石罐将那犀血收了进去,牢牢的封住了罐口。
“村长,这头蛮象的象牙也是好东西啊,当时发现的时候正在和一头恐怖的魔猿大战,随意一刺就将那魔猿的肉身洞穿,其穿透力一点都不比那只独角犀牛的角差,要不是天龙哥出手,不然我们还真收拾不了这家伙。”一个青年道。
村长点头,道“真是不多见,它的这对象牙生长有些年头了,做成武器太浪费了,小心地凿下来,这是难得的补骨宝药。”
“哈哈夔兽腿部的这条筋真坚韧,用斧头都砍不断啊。又能做一张好弓了”三叔伏飞鹰看着手中的那条筋有些激动。
“都是好东西。臭小子小心点,别将精血糟蹋了!”洪伯看到飞鹰只顾着那条夔兽腿部的筋,不由笑骂。
村人洋溢着欢喜,脸上皆充满笑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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