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五章 《夏越友好合并条约》(3 / 3)

多谢。”

阮总统松了一口气,只要人还在,大越会以另一种形式存在下去。

本次谈判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中午,双方最终达成了共识,梁院长和阮总统各自代表本国政府,在《夏越合并条约》上签上了名字。

条约总共有一百多页,具体内容有九十多条,总结起来,主要有六个方面:

第一,大越政府将大越的全部主权完整永久性的转让给大夏政府。

第二,大夏中央委员会接受前一条款中的主权转让,并同意将整个大越兼并到大夏。其中以顺华为界,以北设立北越傣族自治区,以南设立南越京族自治区。

第三,上述中,在整个大越政府及其行政被大夏政府兼并后,将对大越人民及其财产全权保护,两地人民享有和夏国人民同等的政治权利和福利待遇。

第四,如果条件允许,大夏政府将会对那些衷心接受新政权,宣誓效忠且符合条件的大越人从事社会服务的机会。

第五,大夏政府承诺将会在原大越地区,进行大规模基础建设,以保障全体民众的生活所需。

第六,该条约由大夏中央政府和大越中央政府亲准,即日起生效。

条约正式签订以后,阮总统第一时间带领所有军政人员,正式向大夏移交了行政权和军权。

梁院长随即宣布成立过渡政府,并委任了随行的吴师长为两越地区的第一任行政长官,同时宣布两地实行为期三年的军管。

消息传开,整个河口都沸腾了,有人欢喜,有人痛苦,不过总体而言还是以欢喜的人居多,大家敲锣打鼓,跳起了欢快的传统舞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