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二章 互惠互利(2 / 4)

异数定理 吾道长不孤 10494 字 2019-10-29

执行体扫了手机一眼:“看来你说的确实是实话。

那么,钱,狩之神为什么会抓捕你?”

“他为什么不能抓捕我?”

夏吾耸耸肩:“你又不是没看到,这里需要实验品咯。

我又是一个超强大的能力者,是吧?

在狩的过程中不慎暴露了自己的能力——等等。

狩之神……狩……狩……”夏吾闭上眼睛。

他看到狩之神奥绍熙的面孔时,总觉得那张脸在哪儿见过,但绝对不是什么太重要的地方。

他似乎记得……基因人行会的门口……有一个石像……“难道说,这个过程在三十年之前就已经开始了?”

夏吾还依稀记得一些设定。

比如说,那位伟大的基因人背着枪械,身穿简单的动力外骨骼,是个非裔。

他的活跃时间,大概在三十年前。

这位人大概在这个朝不保夕的行业干了十年,然后和大康采恩的某些贵人搭上线,最终举家移民北回归线以北。

——这些字,肯定在这本书的某个细枝末节的地方出现过!“看起来你看出那个家伙的样子了?”

执行体有些惊异。

看来这个“钱光华”并没有说谎,他确实是去过基因人行会,并且不只去过一次。

不然的话,一般人哪里会记住这么细枝末节的东西?

“当然,传说是假的。

那位不凡的基因人并不是干了十年就举家移民北回归线以北了——你懂的吧?

按照你们那一行的平均收入,工作十年怎么可能攒够全家移民的钱呢?

更何况那位人除了打就没有其他手艺了,而北回归线以北的地方根本就是禁区,那里脆弱的生态根本就经不起任何折腾。

他在那边没有谋生的手段——考虑到这一点,他当然还得继续攒够更多的钱才行。”

米氢琳困惑的看着执行体。

她有些分不清现实和虚幻了。

这个神恩科技和尚,是在期望取得夏吾的好感吗?

他想要通过“分享情报”的行为,诱导夏吾说出更多的东西?

还是说……这个部分,其实是对“读者之灵”的说明?

这一段是处于剧情需要吗?

夏吾一锤手心:“原来如此,我先前还在想,他到底是做了什么大事,收获了多少高质量物……”“物的价格是由郇山决定的。

上限不可能太高。”

执行体一对胳膊双掌合十:“我在见到奥绍熙的容貌之后,也检索过相关的事件。

经过分析之后,我认为,这位人很有可能是抓住了郇山的把柄……”“郇山的把柄?”

米氢琳忍不住哼哼:“据我所知,郇山的把柄可不好抓……”——该死,这句话是出自我的自由意志吗?

还是“作者之灵”的影响力出现了?

“或许人先生很走运吧?”

执行体说道:“郇山嘛,大康采恩各个组成部分里最疯狂激进的一部分。

危险的生物实验他们年年在做——这一点你们可能比我们更清楚?

我听说几个月之前他们在轨道上的实验室就爆了一个,说不定是你们出的手呢……”“咳咳!”

米氢琳疯狂咳嗽。

“不能说?

好吧,我知道的,人类的社会啊,就是这么麻烦。”

执行体摇了摇头:“总之,生物样本泄露之类的事故,也没少发生不是?”

米氢琳恨恨说道:“大康采恩可是很擅长解决发现问题的人。”

“对,只不过理想主义者不愿意接受金钱的收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