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8章 第一单生意(2 / 3)

些繁星上看看,是否也有着墨城一般的夜色!”

痴痴的望着星空,许久叶霄长长的呼了口浊气,便也仰身慵懒的躺在房顶之上,缓缓闭上了双眼。

时间稍纵即逝,随朝阳的柔光将清晨的薄雾驱散,叶霄亦是从朦胧中醒来。

作为曙光商会的会长,叶霄酒意未退,便是吩咐昨晚刚刚加入阎罗殿的那些人各自忙活起来。

同时,他也将曙光商会的经营范围仔细看了一遍。

因为位置处在墨城边线上,所以曙光商会拥有的交易权限基本可以说整个墨城商会中最少的。

从一般的奇花药草,但档次稍微高一点的功法灵器,虽然种类繁多,但对于东西的品质却是有着严格的限制。

就那功法来说,在曙光商会,只能进行黄阶功法的交易,至于黄阶以上,则是没有权限。

再说到灵器,叶霄已是知道灵器的划分,从下品灵器开始,一直到最高级别的神器,曙光商会能够经营的范围也只是在中品灵器以下。

同时就价格来说,药草与灵器功法又各有差异。

一般的奇花药草,往往也都是用来恢复气血伤势,所以价格都不是很贵,就拿最常见的益血草来说,十株的价格也不过一块下品灵石而已。

其次灵器,因为种类繁多,样式齐全,所以灵器的价格也不算太贵,按照曙光商会的可经营范围,一件下品灵器的售价通常是一百正品灵石起步,也就刚好进入墨城的费用,中品灵器则要高一些,为一千中品灵石起步,也就刚好一块极品灵石。

而与药草和灵器相比,功法就要显得珍贵得多,即便是品阶最低的黄阶功法,一套功法的价格最低也是一百极品灵石起步。

且在做了简单的了解过后,叶霄也才这些药草、灵器和功法,并非全部属于墨家所有,其中虽不乏墨家从他人手中收购后再进行销售的部分,但更多的还是寄售。

所谓寄售,即是某件物品的拥有者将东西放在商会,商会只作为物品销售的平台,待物品卖出后,从中抽取一部分的费用,剩下的费用皆归拥有者本身。

这种方式既是方便,也是灵活,物品拥有者可以根据自身想法行事,在物品没有出现买主之前,他只需向商会交纳一点保管的费用,

便也能将物品取走。

所有很多物品的卖主都会选择寄售的方式,即方便简洁,还少了商会从中赚取差价的步骤,他能拿到的也就越多。

而至于那些并非寄售,而是商会本身所有,用以售卖的物品,无非也两种,一种是商会花钱直接将物品从原物主那买来,再进行售卖。

另一种则是物主直接将物品低价卖给商会,由商会再次定价后售卖。

当然,之所以他们会低价卖给商会,而是直接寄售在商会,理由也很简单,那便是他们获得这些物品的途径和手段并不干净。

将商会的经营物品和经营模式理了一遍,叶霄也是基本有了了解。

只是因为曙光商会位置尴尬的问题,从叶霄酒意朦胧到现在完全清醒,半日时间过去,进入曙光商会买东西的人只有一个。

且让头疼的是,作为他掌管商会以来的第一单生意,对方还仅仅只是购买了一些疗伤所用的药草。

而按照他开给商会中员工的工钱,每人一天都是以十块下品灵石的计算。

几株药草的收入,别说是盈利,即便是用来开一个员工的工钱都不够。

虽然这些员工中,半数以上都是叶霄刚刚招进阎罗殿的,叶霄也没人给了一块灵晶作为补偿,所以对于工钱什么的,这些人也自然不会计较。

但其他人就不同了,这些在他没掌管商会之前,便是守在商会之中,负责商会的基本运营,工钱由墨家直接支付,而当商会由叶霄接受之后,不管商会盈利或是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