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也是很艰难的。我怀疑是他背后的人做了工作。刘杰说,他们首先指明了罗伟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,是未成年人。未成年人就不能判死刑。从这一点来说,罗伟认罪死不了。汪喜斌则不一样。”
“这个说法倒是成立的。问题是,不判死刑,故意杀人也是重罪呀。罗家怎么可能同意。”
“这就是第二步了。罗伟在本案中全程参与,他也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。一旦承担刑事责任,那一切就会完了,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前途可言。”
“目前来说,有过犯罪记录的人,在体制内是不可能招录的。就算是一些特定的行业,也不会招用有过犯罪记录的人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这个说法是成立的。”
从法盲到律神,我经历了什么!三月天